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闽金管许可准〔2023〕95号】
来源: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3-11-16 16:29

福州市汇方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设立申请,符合《典当管理办法》和《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的相关规定。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设立福州市汇方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信息如下:

  一、公司名称:福州市汇方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二、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三、法定代表人:姚文军

  四、公司住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曙光支路2号百联大厦202。

  五、经营范围: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

  六、股东出资情况:

  苏州汇方同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资2955万元,占股98.5%;江苏仲利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出资45万元,占股1.5%。

  请于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日内,提交截至准予行政许可之日的验资账户交易明细清单原件(时间始于开户日,截至决定日,需经设区市监管部门进行真实性确认),以领取《典当经营许可证》。

  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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