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漳平市聚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闽金管许可准〔2023〕58号】
来源: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3-07-03 15:36

漳平市聚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股权转让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小额贷款公司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2〕32号),经研究,同意你公司股东千百汇(漳平)工艺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243万股股权转让给漳平市嘉强贸易有限公司;股东漳平市欣隆畜牧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47万股股权转让给漳平市禾越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股东龙岩市恒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36.1719万股股权转让给邓秀妹、40万股股权转让给漳平市禾越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股东漳平市嘉强贸易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288万股股权转让给龙岩市家和苑房地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股东龙岩市家和苑房地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10万股股权转让给王惠琼;股东王惠琼将其持有的25万股股权转让给漳平市禾越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股东温周萍将其持有的110万股股权转让给漳平市禾越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并修改公司章程中相应的条款。变更后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请持本批复及相关材料到有关部门办理股权变更手续,并于变更后15日内,将变更情况报备“福建省融资担保及小贷公司业务信息监管系统”。

  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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