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闽金管许可准〔2022〕76号】
来源: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2-07-28 17:55

福建及时予典当有限公司:

 

  你公司设立申请,符合《典当管理办法》和《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的相关规定。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设立福建及时予典当有限公司,公司注册信息如下:

 

  一、公司名称:福建及时予典当有限公司

 

  二、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三、法定代表人:林冬燕

 

  四、公司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东城边街39号恒宇国际2#楼12层17、18商务办公。

 

  五、经营范围: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

 

  六、股东出资情况:

 

  1.福建征金信用评级咨询有限公司出资700万元,占股70%;

 

  2.福州蓝盾广告有限公司出资300万元,占股30%。

 

  请于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日内,提交截至准予行政许可之日的验资账户交易明细清单原件(时间始于开户日,截至决定日,需经设区市监管部门进行真实性确认),以领取《典当经营许可证》。

 

  联系人:周斌    联系电话:0591-87817235

 

  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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