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金融、懂金融、用金融第十课:快服贷
来源: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1-03-31 14:41

    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为贯彻落实省长王宁在全省金融工作座谈会上的要求,推动领导干部学懂弄通会用金融,不断提升运用金融推动经济发展的能力,省金融监管局在福建日报开设“学金融、懂金融、用金融”专栏,加强金融知识宣传,帮助各级领导干部提升运用金融知识、金融工具、金融政策的能力水平,更好地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本期主题:快服贷。

 

   聚焦小微企业、外贸企业、科技型企业、线上经济企业、交通运输现代服务业及重点项目融资需求,省政府依托福建省金融服务云平台打造“快服贷”系列产品,实现“惠企政策、产品服务、金融机构和企业需求”全闭环对接,并通过财政风险分担政策进一步强化产品生命力。目前已陆续推出科技贷、商贸贷、外贸贷、线上经济贷等专属精准产品,实现“企业在线申请、平台智能匹配、银行线上对接、政策及时兑现”的线上全流程办理。

 

  省财政整合设立规模10亿元的省级政策性优惠贷款风险分担资金池,支持符合“快服贷”条件的企业融资。

 

  ★商贸贷、外贸贷

 

  为支持商贸企业和外贸企业便捷融资,缓解企业流动性困难,省商务厅、财政厅、金融监管局制定了《福建省商贸贷外贸贷实施暂行办法》,银行等金融机构依托“金服云”平台,借助省级政策性优惠贷款风险分担资金池提供贷款风险补偿作为增信手段,为符合条件的商贸服务企业、外贸企业提供流动性融资服务。

 

  服务对象:

 

  1.“商贸贷”服务对象为在福建省(不含厦门市)内登记注册、守法经营、无不良记录、成立两年以上的中小微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及其他生活性服务业企业。

 

  2.“外贸贷”服务对象为在福建省(不含厦门)内登记注册、守法经营、无不良记录、成立两年以上、上年度进出口额在6500万美元(以海关数据为准)及以下的外贸企业。

 

  贷款额度、期限:“商贸贷”“外贸贷”单户企业的贷款规模控制在1000万元以内,贷款期限由银行与企业自主选择,原则上不超过一年,鼓励银行采取无还本续贷方式延长企业贷款期限。

 

  贷款利率:实行优惠贷款利率,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等合作金融机构的贷款年化利率不超过最近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100个基点,其他合作金融机构的贷款年化利率不超过人行统计的我省上一年度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

 

  贷款模式:可采用银政保模式、银政担模式以及银政模式,具体合作模式由银行、保险机构、担保公司、企业自主协商确定。

 

  支持政策:

 

  1.对于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并符合规定的贷款,纳入“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取消反担保。获取担保贷款的企业缴纳的担保费不高于1%。合作金融机构和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按照2∶8比例分担贷款本息的风险责任,事先锁定合作业务总体担保代偿率上限暂定为5%。

 

  2.银政担模式下符合条件的,贷款损失按规定分担比例进行分险。单户1000万元及以下贷款且代偿熔断率5%以内的,省再担保机构风险分担比例可提高至40%;符合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条件的,由省再担保机构对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申请分险。其中:单户500万元及以下的贷款、代偿熔断率5%以内的,资金池再分险20%。

 

  3.未纳入政府性融资担保范围分险的,发生贷款损失,扣除可由保险公司、其他融资担保、抵质押物代偿金额后,按照以下比例分担风险责任:(1)本金损失低于20%时,资金池不予补偿;(2)本金损失高于20%时,资金池按不超过本金的50%给予就高补偿,合作银行承担的损失不低于本金的20%。

 

  ★科技贷

 

  为破解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助其快速成长,有关部门制定了《福建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方案(试行)》,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风险共担”原则,为福建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提供风险补偿和增信支持。

 

  重点支持对象:有市场、有发展潜力的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石墨烯、新能源和生物医药等行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等和获得“科技进步奖”、专利权、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的企业。

 

  合作模式:

 

  一是“银政保”模式,额度不超过5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

 

  二是“银(保)政”模式,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

 

  “科技贷”的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与银行、保险机构确定合作模式。

 

  支持政策:

 

  对于“科技贷”业务的风险由省级政策性优惠贷款风险分担资金池、企业、相关合作金融机构等按一定比例共同承担。

 

  1.“银政保”模式,风险资金池按每笔贷款保险费的25%给予企业融资保费补助,并对保险公司所承担的70%风险责任达到约定上限后的不足部分给予补偿。

 

  2.“银(保)政”模式,合作银行(保险)机构承担逾期贷款本金50%的损失以及全部利息损失,风险资金池承担贷款本金50%的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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