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金融、懂金融、用金融第八课:创业担保贷款
来源:福建日报 时间:2021-02-25 14:56

  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为贯彻落实省长王宁在全省金融工作座谈会上的要求,推动领导干部学懂弄通会用金融,不断提升运用金融推动经济发展的能力,省金融监管局在福建日报开设“学金融、懂金融、用金融”专栏,加强金融知识宣传,帮助各级领导干部提升运用金融知识、金融工具、金融政策的能力水平,更好地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本期主题为创业担保贷款。


  创业担保贷款是指通过政府出资设立担保基金或委托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贷款担保,由经办商业银行发放,以解决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人员从事创业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一项政策性优惠贷款业务。


  2002年,我国出台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由财政部门安排贴息资金,对创业者给予贴息补助。随着支持对象不断扩大,后升级为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为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2015年又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财政贴息办法也不断优化。从最初的中央财政全额贴息,发展到中央、省、市、县共同承担贴息资金。2021年起,个人、企业也需要分担部分利息,目的是让同样的财政资金引导带动更多人创业就业。


  ★ 两大类别13种对象可申请


  按借款人分类,福建省创业担保贷款分为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两大类别。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须是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创业,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具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人员。具体包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含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在闽就业创业的台湾同胞等11种对象。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对象:1.当年新招用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2.符合条件的创业孵化基地运营主体。


  ★ 合作银行8家


  省农信系统、邮储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厦门国际银行、海峡银行、泉州银行、厦门银行。


  ★ 申报审核流程


  线下: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者向创业所在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县(市、区)人社部门资格审查→担保机构审核并承诺担保或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经办商业银行核贷→财政部门贴息。


  各地创业孵化基地、社区(乡村)、群团组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高校毕业生服务机构等创业服务机构、经办银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可向当地人社部门推荐创业担保贷款对象。


  线上:贷款对象可通过登录“金服云”网站或“福建金服云”微信公众号创业担保贷款专区申请。


  人社部门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资质认定证明,并将审查通过的借款人名单,通过金服云平台或当地确定的其他方式共享给担保机构、当地合作经办商业银行以及人行、财政、地方金融监管等相关部门。


  ★ 贷款额度、期限


  个人最高可申请20万元,其中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最高可申请30万元。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为300万元。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为2年。到期后,符合条件的,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 贷款利率、利息


  贷款利率原则上不超过LPR+50BP,具体由经办商业银行根据借款人和借款企业的经营状况、信用情况等与借款人和借款企业协商确定。1年期贷款适用1年期LPR,1年以上贷款可由经办商业银行自主选择参照1年期或5年期LPR。


  对2020年12月31日之前发放的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对3年内的个人贷款给予全额贴息,对2年内的小微企业贷款给予50%贴息。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去1.5个百分点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由各级财政给予贴息。


  ★ 免除反担保要求


  各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收取的担保费不超过贷款本金的1%,其中个人借款的由财政和创业贷款对象对半分担。


  新发放的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以及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创业项目,获得设区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免除反担保要求。


  ★ 提升担保基金效能


  鼓励将创业担保基金委托给当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管理,纳入省再担保分险范围,符合条件的纳入“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


  实行担保基金放大倍数与贷款还款率挂钩机制,创业担保贷款上年到期还款率(上年累计到期贷款实际回收金额/上年累计到期贷款应回收金额)达到90%以上的,本年可适当提高放大倍数至担保基金存款余额的10倍。


  ★ 正向激励


  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的创业担保贷款业务量纳入降费奖补范围。对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成效突出的银行、创业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由各级财政按当年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总额的1%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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