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选聘企业上市辅导员(第一批)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2-07-28 08:07

各有关行业协会,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

 

  为落实省委关于实施“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和省政府关于提升资本市场工作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专业机构作用,加强对拟上市企业的服务力度,更好地推动福建省优质企业对接资本市场,根据《加快推进企业上市行动方案》(闽金管规〔2022〕4号)和《关于选聘企业上市辅导员工作规则》(闽金管〔2022〕38号),现开展企业上市辅导员(以下简称上市辅导员)申报和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上市辅导员主要为各级上市工作机构及上市后备企业提供专业咨询、培训和建议:

 

  (一)发挥专业特长和优势,根据需要给各级负责企业上市工作的金融局(办)等部门(以下统称上市工作机构)提出咨询意见和参考建议,增强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二)配合省金融监管局开展培训讲座、上市后备企业评审、改制咨询等工作,接受福建省企业上市服务云平台内相关企业的电话、线上咨询,帮助提出专业、客观的意见;

 

  (三)参与省金融监管局组织的其他与上市辅导有关的工作。

 

  二、聘任期限

 

  上市辅导员实行聘任制管理,任期2年,任期届满后可连选连任。第一批上市辅导员聘期自入选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结束。

 

  三、申报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并保守商业秘密;

 

  (二)在上市中介机构任职的保荐人、注册会计师、律师、资产评估师等,具有从业领域执业资格证或高级以上职称,且具有丰富的服务上市经验和良好的工作业绩。鼓励符合条件的证监会发审委前委员、证监会前有关专家积极参与;

 

  (三)熟悉中国证监会对于改制、首发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等相关政策、法规,熟悉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及香港等境外交易所关于公司上市的相关规章、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熟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中小企业挂牌的相关规章、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

 

  (四)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5年以上证券、财税、审计、评估、法律等行业从业经验;

 

  (五)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上市辅导员的各项工作。

 

  四、遴选方式

 

  上市辅导员的遴选聘任按照“平等公开、总量控制、择优聘任、动态管理”的原则。我局会同证监局、省财政厅、省司法厅等部门共同遴选不超过100名上市辅导员。申报、审核流程如下:

 

  (一)个人申请。本人同意成为上市辅导员,填写《企业上市辅导员推荐表》并向所在单位提交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相关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以上职称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证明相关业绩的佐证材料。

 

  (二)单位推荐。个人所在单位协助审核相关材料,填写推荐意见,并附上上述第一项所述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寄送省金融监督管理局。原则上每家机构推荐人数不超过2名,注册地在福建省内的机构每家推荐人数不超过5名。

 

  (三)审核确定。省金融监管局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征求证监局、省财政厅、省司法厅等单位意见后,名单在省金融监管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即聘任为上市辅导员。 

 

  五、解聘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上市辅导员资格,并不再聘为上市辅导员:

 

  (一)违反法律、法规的;

 

  (二)提供不实材料获取上市辅导员资格的;

 

  (三)履职过程中故意损害相关方正当权益或其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因身体、业务能力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职的;

 

  (五)其他不符合上市辅导员条件或不履行上市辅导员工作职责的情形。

 

  上市辅导员的解聘不受任期是否届满的限制。

 

  六、其他事项

 

  (一)上市辅导员在履行本通知设定的工作职责时不收取费用。上市辅导员作为师资参与各级上市工作机构组织的培训会,按我省培训活动有关办法执行。企业需要上市辅导员提供其他服务的,双方根据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自行协商。

 

  (二)上市辅导员工作单位发生变动的,需及时告知省金融监管局并由新工作单位重新提交推荐表。上市辅导员工作单位变动后,新工作单位未提交推荐表的,省金融监管局将在第二年取消其上市辅导员资格。上市辅导员任期内自愿退出的,不再聘任为上市辅导员。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于2022年8月15日前将有关材料寄送到以下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133号省金融监管局1205室。

 

  联系人:林信达、郑晓君,电话:0591-88560933,88323195。

 

  附件:企业上市辅导员推荐表

 

  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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