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对2021年度金融机构服务非金融企业直接融资开展评价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2-07-01 17:29

各有关银行、证券业金融机构:

 

  根据《福建省鼓励金融机构服务非金融企业直接融资评价暂行办法》(闽金管〔2021〕13号)和《福建省财政正向激励促进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金〔2021〕13号)有关规定,我局拟牵头开展2021年度金融机构服务非金融企业直接融资评价工作。现请各银行、证券金融机构按照闽金管〔2021〕13号文有关要求,分别填写金融机构服务非金融企业股权融资评价自评表、金融机构服务非金融企业债券融资评价自评表(见附件1、2),并将自评结果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五份加盖公章,于2022年7月15日前书面报送我局(证券机构以公司名义报送)。

 

  联系人:郑晓君、屠雯;联系电话:0591-88323195、88323132;传真:0591-88323115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北大路133号物价大厦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1205室

 

  附件:1.金融机构服务非金融企业股权融资评价自评表

     2.金融机构服务非金融企业债券融资评价自评表

 

  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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